1.事實發生日:91/05/23
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未重編並補行公告八十九年度財務報表,且未能於期限內改善,其
上市之有價證券遭台灣証券交易所公告終止上市。本公司未能於規定期限內重編並補行
公告相關財務報表,係因簽證會計師以「部分董事屢次質疑持有泰國味王股數等資訊不
正確,公司當局亦未能詳加確認並答覆該等質疑事項,本會計師無法再採用其他替代查
核程序予以查證」等由,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且簽證會計師嗣後並未更新原出具
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本公司自簽證會計師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後,充分配合會計
師之查核作業,協調查核對象,並協助獲取足夠與適切之證據資料。為解除會計師之疑
慮,本公司業已更正泰國味王公司長期投資股權比率,相關財務報表亦業經其董事會出
席董事一致通過,並將重編後之相關財務報表委請簽證會計師重新查核,惟簽證會計師
遲至改善期限前二日始以「截至目前受限於種種查核範圍限制,仍尚無法獲取足夠且適
切之證據予以釐清」為由,認原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並無更新之必要,因此使本公
司於停止上市買賣滿六個月後,仍無法依規定補行公告財務報表,致使本公司面臨終止
上市之實施。
3.因應措施:本公司為保障公司及股東之權益,業經董事會決議,重新委任會計師加緊查
核,期能在期限內符合主管機關之規定而繼續上市買賣。本公司向為穩健經營,財務健
全之公司,目前一切營運活動均極為正常,現仍積極努力尋求恢復上市之機會。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