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2/22
2.公司名稱: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於民國87年10月13日出售原台北廠土地43筆予新燕公司
,嗣雙方因買賣契約之履行爭議發生訴訟,致尚有以原台北廠土地設定第
二順位抵押權擔保之尾款14.7億元未獲清償。茲該訴訟雙方已和解,而新
燕公司債權人彰化銀行聲請法院拍賣原台北廠土地,已於民國99年7月7日
拍定,本公司出售土地之尾款新台幣14.7億元整,業經台灣金融資產服務
(股)公司通知獲得分配確定,並通知案款將逕匯本公司提供之帳戶。本公
司獲得清償之出售土地尾款,扣除帳列之應收土地款及訴訟和解金後之餘
數9.16億元,將以資產減損迴轉利益及出售土地利益進行認列。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