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縣三重市二重埔段五谷王小段及中興小段共39筆土地及其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99/12/10~99/12/10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52,325平方公尺,折合15,828.31坪、
每單位價格:新台幣200,898.23元/平方公尺、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0,512,0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頂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其與公司之關係:為本公司之子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依本公司99年7月30日董事會通過之決議,
移轉該筆土地建物予頂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以進行不動產開發事業。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99板金拍六字第2號拍賣案件。
移轉價格:新台幣10,168,888,888元。
取得日期:民國99年8月10日。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依買賣合約付款。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經雙方協議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為本公司競標取得該土地之得標金額,加計必要之交易成本、
資金成本及土地處理成本等。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國泰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10,471,213,286元。
(2)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10,430,856,290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1)國泰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趙柏松。
(2)台灣大華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張義權。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趙柏松證書字號-(98)北縣估字第000055號。
(2)張義權證書字號-(94)北市估字第000055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是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依本公司99年7月30日董事會通過之決議。依實際開發需求考量,將該筆土地建物移轉
予本公司與策略性夥伴共同設立之不動產開發公司,以進行整體之土地開發規劃。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