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縣三重市二重埔段五谷王小段及中興小段等共39筆土地及其上建物
2.事實發生日:99/7/7~99/7/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台北縣三重市二重埔段五谷王小段及中興小段等共39筆土地:
總面積52,325平方公尺(約15,828.31坪),每平方公尺平均單價新台幣194,320元
(每坪約新台幣642,381元),總價計新台幣10,167,806,888元。
(2)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五段518號共1筆建物:
總面積309.1平方公尺(約93.5坪),每平方公尺平均單價新台幣3,500元
(每坪約新台幣11,572元),總價計新台幣1,082,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公司99板金拍六字第2號拍賣案件;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拍定日後7日內付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公司董事會依據市場狀況及評估開發價值後,透過投標拍定方式決定。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進行土地開發。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1)因本不動產投資金額頗鉅,且土地開發需有一定期間的投入及效益顯現,為兼顧本公
司財務結構及分散投資風險,得標後擬由本公司自行或透過設立子公司方式,或於持股不
低於50%原則下引進策略夥伴共同集資,以完成本不動產之取得、開發及使用。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