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03/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陳亮邦十二等專員
莊佳龍十等專員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兼任其他營利事業之經理人,或自營或為他人經營
同類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經理人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陳亮邦十二等專員
莊佳龍十等專員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陳亮邦擔任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
莊佳龍擔任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4號大街27號西北角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杭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10號大街502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杭州味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液體飲料、乳及乳製品、燉奶,收購本企業生產所
需的農產品(限直接向第一產業原始生產者收購)
杭州味全生技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加工與銷售乳製品(乳粉)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