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傳播媒體名稱:壹週刊
2.報導日期:100/04/01
3.報導內容:
「東南水泥爆經營權之爭」其中有關問題:
(1).「周凱芬在董事會提出東泥向子公司「正泰水泥」承租廠房租金過高,東泥根本
不需要租借,並且由周凱芬的姊姊、前監察人周渝珠行文向主管機關舉發,『該合約
是三年一簽,前董事長生前就簽訂,已行之有年,他夫人的舉動實在令人不解。』」
(2).「前年,周凱芬先變更台機船舶廠負責人為自己名字,並洽特定人以低於淨值辦
理現增,後來東泥提列一千六百多萬元虧損,去年三月陳敏斷一怒告上法院。」
(3).「陳敏斷任董事長後,更換董事,目前七席董事中掌握五席,他的兒子陳冠華接
副總經理,根本就違反公司治理。」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有關向正泰水泥承租廠房一事,正泰水泥非本公司子公司,本公司承租程序皆依
相關規定辦理。
(2)台機船舶廠(股)公司於民國98年間辦理現金增資時,未依規定通知相關現金增資事
宜,致使本公司無從參加該次現金增資。就此損及本公司利益之重大侵害情事,本公
司已委請律師辦理訴訟追償。
(3)本公司法人董事共七席,所指派之自然人代表皆係社會賢達俊彥,參與董事會為
討論及決議,秉持良知善盡職責,並無循私枉法之情形,其間或有看法不同,惟追
求公司利益及股東權益之態度都一致。另本公司陳冠華副總經理,為美國南加大企管
碩士,社會歷程完備,本公司借重其管理專才,並無任何違反公司治理之處。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