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2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百福投資(股)公司代表人:陳敏斷;職稱: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
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經主席徵詢出席股東無異議後,
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