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0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查核報告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資
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
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峻事。上開財務報
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
意見。
除下段所述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暨一般公認審計準
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
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
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
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 四.6 所述,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採
權益法評價之長期投資新台幣 268,328仟元,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相關之淨投資收益新台幣 2,147 仟元,係以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經會計師查核
之財務報表為依據。又如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所述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亦未經會計師查
核。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上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查核,對財
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及財務報表附註十一有關被投資公司相關資訊未經會計
師查核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及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
十日及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及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果及現金流量。
此 致
信大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公 鑒
致 遠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期會核准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
證期會核准文號:(88)台財證(六)字第112701號
(72)台財證(一)第2583號
會 計 師:李 秀 玲
鄧 泗 堂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七 月二十三日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