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泥 重大訊息 - 代子公司嘉新資產股份有限公司清真寺容積率移轉公告

股票代號:1103 嘉泥
發布時間:2011-01-27
主旨:代子公司嘉新資產股份有限公司清真寺容積率移轉公告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座落於台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188、189、191、197、203-2等 地號共5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99/8/11~100/1/2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377.27坪 交易總金額:347,816,51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奧斯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二筆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252,619,135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交付或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簽訂買賣契約完成時,付(買賣總價金20%)存入信託專戶內。 第二期款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申請容積移轉送件掛號後, 付(買賣總價金50%)交付受託銀行管理。 第三期款容積移轉經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議通過付 (買賣總價金30%) 存入信託專戶內。 (2)交付或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簽訂買賣契約完成時付(買賣總價金20%)。 第二期款於完成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容積移轉送件掛號後, 付(買賣總價金40%)交付受託銀行管理。 第三期款容積移轉經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議通過付(買賣總價金40%) 存入信託專戶內。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市場價格。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之具體目的:充實營運資金。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