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座落於台北市大安區金華段二小段188、189、191、197、203-2等
地號共5筆土地。
2.事實發生日:99/8/11~100/1/27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377.27坪 交易總金額:347,816,511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奧斯卡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等二筆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處分利益:252,619,135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1)交付或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簽訂買賣契約完成時,付(買賣總價金20%)存入信託專戶內。
第二期款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申請容積移轉送件掛號後,
付(買賣總價金50%)交付受託銀行管理。
第三期款容積移轉經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議通過付
(買賣總價金30%) 存入信託專戶內。
(2)交付或付款條件:
第一期款簽訂買賣契約完成時付(買賣總價金20%)。
第二期款於完成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申請容積移轉送件掛號後,
付(買賣總價金40%)交付受託銀行管理。
第三期款容積移轉經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審議通過付(買賣總價金40%)
存入信託專戶內。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依市場價格。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是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之具體目的:充實營運資金。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無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