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1/20
2.公司名稱:亞洲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海外無擔保交換公司債完成訂價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海外有價證券處理準
則」第26條規定辦理。公告事項:
一、募集海外公司債總額、債券每張面額、發行價格及預定發行日期:
(1) 募集海外公司債總額: 美金375,000,000元
(2)債券每張面額: 美金200,000元
(3)發行價格: 依面額之100%發行
(4)預定發行日期: 民國100年1月27日。
二、海外公司債之利率: 票面利率為0%。
三、海外公司債償還方法及期限:
(一)償還方法: 除本債券已贖回、購回並經註銷或債券持有人行使交換權利情況外,本
債券於到期日,發行公司將依本債券面額,將本債券全數償還。
(二)提前贖回條款:
(1)於本債券發行滿3年後,如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在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收盤
價格連續30個交易日,達當時交換價格之130%時,發行公司得提前以債券面額將債券全
部或部分贖回。
(2)超過90%之本債券已被贖回、購回並經註銷或經債券持有人行使交換權利時,
發行公司得以債券面額將債券全部贖回。
(3)當中華民國稅務法令變更,致使發行公司於發行日後因本債券而稅務負擔增加或必
須支付額外之利息費用或增加成本時。發行公司得以債券面額將債券全部贖回。
四、交換辦法及重要約定事項:
(一)交換標的: 本公司持有之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二)交換期間: 除已提前贖回、購回並經註銷、債券持有人行使交換權、法令規定及受
託契約另行約定之停止過戶期間外,於本債券發行滿40日之翌日起,至到期日前30日止
,債券持有人得向發行公司請求將本債券交換為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三)交換價格: 以訂價日民國100年1月20日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在台灣證券
交易所之收盤價之130%訂定之,交換價格為新台幣63.51元。交換時,以本債券發行面
額乘以定價日決定之新台幣兌美金匯率作為分子(訂為1美金兌換新台幣29.032元),再
以請求交換時之交換價格為分母,計算出可交換為標的公司普通股之股數。
(四)交換價格調整: 本債券發行後,除遠東新世紀股份有限公司所發行具有普通股轉
換權或認股權之各種有價證券換發普通股股份者外,遇有標的公司已發行或私募之普
通股股份增加時,交換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向下調整,向上則不予調整),並於新
股發行除權基準日調整之。舉例說明,上述有關交換價格之調整將為:
調整後交換價格 = 調整前交換價格 × [ENS+(NNSxPNI)/P]/[ENS+NNS],其中:
ENS = 已發行股數
NNS = 新發行股數
PNI = 新股發行價格
P = 基準日當日每股時價
五、發行及交易地點: 新加坡交易所
六、發行方式若有約定由特定人認購之情事,應公告洽特定人認購之目的,特定人認購
之張數、總金額及發行人與特定人之關係: 無
七、資金運用計劃及預計可能產生之效益: 償還銀行借款與海外購料之用,預計可節省
利息支出。
八、對股東權益之主要影響: 本次所發行之海外無擔保交換公司債,票面利率為0%,
預計可降低利息費用,對股東權益應有正面之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