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泥 重大訊息 - 代子公司達和大豐環保(股)公司公告有關台東焚化廠仲裁案 之仲裁判斷

股票代號:1101 台泥
發布時間:2011-03-31
主旨:代子公司達和大豐環保(股)公司公告有關台東焚化廠仲裁案 之仲裁判斷
1.事實發生日:100/03/31 2.公司名稱:達和大豐環保(股)公司(“達和大豐”)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83.61%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曾於99/04/07代子公司達和大豐公告有關與台東縣政府間的「台東縣BOO垃圾 焚化廠興建及營運工作—垃圾委託焚化處理契約」仲裁案之擴張請求金額聲明。 (2)100/03/31達和大豐收到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判斷書,主文重點為(A)本案BOO合約 終止;(B)台東縣政府應給付達和大豐新台幣約19.67億元,其中15億元應於100/05/31 前給付,餘約4.67億元應於100/09/30前給付,如有逾期,均應自各該遲延之日起至清 償之日止按年利率5%計算利息;(C)台東縣政府應於100/09/30前協同達和大豐辦理資產 移轉程序。 6.因應措施:達和大豐將與律師討論評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