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聲請或收到法院通知書日期::NA
2.法院名稱、發文日期及發文字號::不適用
3.公司名稱及與公司關係::達和彰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達和彰北),為本公司之
子公司
4.若為母公司或子公司,其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80%之子公司
5.聲請人或重整人::聲請人為達和彰北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6.聲請或通知書內容::向法院聲請破產宣告
7.負債總額::達和彰北至九月底負債總額為新台幣8,838,896元。
8.處理過程::依公司法第211條第2項規定,公司資產顯有不足抵償其所負債務時,董
事會應即聲請宣告破產,達和彰北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依法向法院聲請破產宣告。
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對達和彰北之累積虧損業已定期按權益法認列於本公司報
表中,且亦編製合併報表,故達和彰北聲請破產宣告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
影響。